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备案指引第1号》)《辰运联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合同编号:SBDT95)的有关规定,辰运联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成立条件并已正式成立。
基金管理人【上海辰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全体投资者已一致签署《辰运联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补充协议(2026年1月)》(本补充协议的投资者明细见本生效公告附件)。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为:2026年01月21日。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辰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