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运兴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临时公告
致:辰运兴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
2024年9月4日,辰运兴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作为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与重庆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瑞公司”)作为债券出质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签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主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由业瑞公司以其持有的20华宇G2债券作为质押物,通过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向本基金进行融资,融资余额本金共计48700000元。
为进一步保证基金财产安全,管理人要求业瑞公司提供增信措施。2024年9月23日,管理人代表本基金于与业瑞公司、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对基金增信,第一种增信为业瑞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第二种增信为华宇集团对业瑞公司履行主协议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经管理人多次催告,业瑞公司未能按《补充协议》约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2024年12月23日,管理人依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业瑞公司、华宇集团发出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终止的通知》。业瑞公司应按《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返还融出资金并支付相应补息,华宇集团应对业瑞公司需要履行的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为更好地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已代表本基金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宇集团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管理人与业瑞公司、华宇集团仍然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采取各类措施化解潜在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后续,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此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海辰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