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年2月10日
产品代码:SVJ441
产品名称:辰运波塞冬量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辰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中基协发〔2024〕5号)第四条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一年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或者连续60个交易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情形的,应当停止申购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现就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的相关情况进行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事由
本基金定期监控数据显示,截至估值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存在低于500万元的情形。
依照法规要求并遵循公平对待投资者、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现就该事项向全体投资者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二、基础数据
| 项目 | 数据 |
| 产品代码 | SVJ441 |
| 产品名称 | 辰运波塞冬量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本次估值日期 | 2026年2月10日 |
|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 (以实际净值为准,敬请留意后续披露的具体净值数据) |
| 本基金成立日期 | (请查阅基金合同或相关备案信息) |
| 上一年度日均资产净值 | (如2025年度日均净值数据已出具,可据实填写;如暂未出具,可填“暂不适用”或待核实后补充) |
| 连续低于500万元的交易日天数 | 数据监控中,请关注后续临时/定期报告 |
三、背景及相关规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四条(2024年8月1日施行) 规定: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一年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或者连续60个交易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情形的,应当停止申购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停止申购后连续120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500万元的,应当进入清算程序。”
《关于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的公告》(中基协发〔2024〕5号)第一部分明确:
“《运作指引》施行前已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适用《运作指引》第四条规定。上一年度日均规模、连续60个交易日的计算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算。”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
“私募基金发生重大事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临时报告,并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
本基金本次信息披露符合上述法规的时效和内容要求。
(二)基金合同相关约定
基金合同中关于规模持续低于500万元的处理安排、信息披露方式及频率等相关条款,是本次公告的合同依据。投资者可查阅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以获取更完整的信息。
四、潜在影响及后续安排
根据《运作指引》第四条的规定,本基金规模低于500万元的后续合规路径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持续低于500万元的后果
若本基金持续存在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的情形,当连续达到60个交易日时,管理人须执行停止申购措施,且停止申购后不可恢复。相关投资者将无法继续通过追加投资的方式增加份额,管理人须在触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进行补充披露。
第二阶段:停止申购后的“缓冲期”监管安排
本基金一旦触发停止申购条件,管理人须严格执行停止申购措施。停止申购后,将自动进入120个交易日的清算风险评估期间。在此期间,除不得接受申购外,其他常规投资运作仍按基金合同约定继续进行。
第三阶段:进入清算程序的最终监管措施
停止申购之后,若在连续120个交易日期间基金资产净值仍持续低于500万元,则本基金应当进入清算程序,管理人须在相关期限内启动清算工作,托管人亦应配合执行并督促基金管理人及时按要求办理基金清算等事宜。
投资者应注意,停止申购后如触发清算条件,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相关权益产生较大影响,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管理人后续出具的临时信息披露文件,并结合自身的投资规划和风险承受能力作出审慎安排。
五、管理人后续工作安排
(一)定期监控与报告
管理人将持续每日监控本基金资产净值和连续低于500万元的交易日计数,按监管要求及时通过行业指定信息平台备份相关数据,并在法规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关于本基金规模口径的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
(二)规模恢复方案
管理人将综合评估市场环境、产品运作情况及现行法规要求,寻求经投决会及合规部门充分审议后的规模恢复方案。在依法合规、尊重投资者意愿、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前提下,管理人将积极审慎地评估通过引入合规资金或优化基金投资策略等方式的可能性,力图改善本基金的资产规模和运作状态。
同时,管理人将严格遵照法规要求,在各项措施实施前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基金合同修改及合规安排
为避免触发停止申购条件给投资者造成较大影响,管理人将根据《运作指引》的过渡期要求,在必要且符合法规的前提下,依法、依约调整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确保相应安排符合中基协监管要求。
六、投资者联系方式
如投资者对本公告内容或对本基金的运作情况有任何疑问,欢迎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13524775486
电子邮箱:flizia.chen@cyasset.cn
联系部门:合规风控部
七、重要提示
本公告不构成申购、赎回或转换基金份额的推荐或劝诱。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投资者应持续关注管理人发布的临时及定期报告,谨慎评估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对基金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作出保证。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投资。
本公告仅为满足法律及自律规则要求的强制信息披露文件,不替代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法律文件。
八、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的公告》(中基协发〔2024〕5号)及相关附件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四条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本基金最新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数据文件(后台数据存档备查)
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募集规模下限相关信息披露及处理安排的合同条款
九、声明
本公告经合规风控部门审核确认,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行业自律规则的要求,依约、及时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投资者如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可根据“六、投资者联系方式”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
基金管理人:上海辰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2月10日